“三个带来”
——老君滩乡 汪庆友
成功案例:老君滩乡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,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自觉学法、用法。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会前学法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约文件、审批工程项目,每位领导干部配备一本学法笔记。二是制定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,推动落实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。与镇综治办、乡司法所等签订普法责任书,让每次执法都成为一次普法的过程。三是大力推动法治示范村的打造,全面总结法治示范村建设中的宝贵经验,以点带面,推动其他村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,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。四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,注重村规民约的实用性和可行性,最大限度贴近百姓生活,将法治工作深入基层。将依法治理与新农村建设、平安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,共同推进文明、和谐社会建设,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法律意识,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。
问题:一是普法手段落后,形式单一,我乡普法宣传多数停留在街上宣传、办板报、专栏等形式上,影响小,效果差。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也主要来源于法制类书籍、法制类广播和法制类电视,而通过法制类网站、法律活动、法律培训的形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很小。
二是普法师资力量不足,法律素养不高,缺乏一支热心法制宣传、懂法律、有一定演讲能力的普法讲师团、宣传员、联络员队伍。
思考: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,提高其思想认识。在基层,众多的领导干部并非法律专业出生,对许多法律知识都是处于半懂不懂的朦胧状态,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,摆脱不重视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传统做法。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才能真正抓住基层法治建设的“牛鼻子”。只有领导干部的认识上去了,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才能以上带下,带动基层法治建设。二是要加强普法宣传,提高公民法律素质。一是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,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执法水平。政府工作人员可利用下乡调解纠纷或者到村里办理其他事情的机会,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农村干部进行法治教育,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,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。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、广播电视、网络、学校等,举办法律宣传活动,开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,设立法律咨询点,并抓住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,把普法工作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,使得群众整体法律素质有较大提高。